请问大家亲戚六眷是什么意思,指的哪些人
亲戚六眷是指中华文化中的亲属关系称呼,通常包括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子女、配偶等。
具体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公公婆婆、岳父岳母这六个关系人。
这个概念主要是用来描述家庭中的亲属关系,帮助人们更清晰地理解和称呼不同的亲戚关系。
亲戚六眷”指的是所有的亲戚,包括父族、母族、妻族等。
这个词汇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,其中“亲戚”指的是自己家族的成员,包括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堂表兄弟姐妹、叔伯姑姨等;“六眷”则是指母、兄、弟、夫、妻、子这六个亲属。
因此,“亲戚六眷”泛指一个家族的所有成员,包括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堂表兄弟姐妹、叔伯姑姨、妻室子女等。
淮安24岁男子杀害女友及亲属6人,邻居:双方本已定亲,男方支付彩礼后女方反悔,且拒不退还彩礼。你怎么看
彩礼是中国所有年轻人步入婚姻的必须条件,男方家庭条件尚可的还能过得去,如果男方家境清寒,彩礼则是让他们家庭更加雪上加霜。很多男性就是因为彩礼的问题而娶不到老婆,不断加码的彩礼让很多家庭加重了负担,于是民间关于彩礼的说法也越来越多,比如:现在农村太疯狂,结婚要车要楼房。养女就像建银行,养儿肯定闹饥荒。如今彩礼几十万,倾家荡产还不算。村里到处是穷汉,讨个老婆难上难。
而每年就彩礼的问题也发生很多起案件,轻则发生打架斗殴,重则甚至发生重大刑事案件,甚至造成重大人员的伤亡。题目中说的这件事情,就因为彩礼的问题,导致犯罪嫌疑人连杀6人。
2019年7月28日,在江苏淮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。一位24岁男子王某因为婚恋纠纷,将21岁的女友李某及其亲属共6人杀死,并将李某的朋友孙某打伤,随后逃跑。死后警方到达现场,进行侦查活动,于当日12时许,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。
一个人因多大的深仇大恨,一个人杀害6个人,而且被杀的对象是自己已经领证的女朋友及其家人。警方在通报中并没有说明该男子为何作案。但是从周围领居的口中,得知之所以男子做出如此凶狠之事,关键就在彩礼上。原来两个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,随后相处一段时间后,彼此感觉还可以,于是双方父母见面把婚给订下了,而且当时给了5万元的彩礼。该男子家庭条件一般,这5万元也是东拼西凑的。但一想起自己从此以后有了老婆,即便是借钱也是开心,随后两个人领了证,本来美好的生活应该从此开始,但是变故还是发生了。
原来在逐步的相处中,女方变得越来越冷漠,很多时候去男方家时,大多数时间谈的都是钱。而且在与王某相处的时候,又与其他的男子保持着非常密切的关系,而且在朋友圈晒与其他男生的亲密合照,不愿意嫁给王某了。而王某也算是明白人,看出对方对自己已经完全没有感情,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,但是要和自己分手离婚,那就要把之前支付对方的5万元还回来,但是就是这5万元,女方一直推脱不给,要不就说钱已经花完了。
7月28日上午9点,王某骑着电瓶车来到女方居住的小区,主题还是来协商所要5万元的彩礼,就是在这次的索要中,女方依旧是拒绝归还,而且说钱已经花完了。多次索要的不还,而且言语上的刺激,彻底激怒了王某,而他这次来也做好了准备,身上时带着刀来的,在女方将其激怒后,他失去了理性,于是用刀连续杀害了女朋友及其家人一共6个人,随后逃跑直至被抓。
仅仅因为5万元就怒杀6个人,这实在是不应该,钱可以慢慢要,但是不能因为对方不给钱就杀人,完全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。但多次索要归还被拒,而且自己本来就是被动的分手,女方在感情上一直对不起他,再加上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,这些综合因素促使了王某做出了如此不理性的行动。
而作为女方,既然和人家亲也订了,彩礼也收了,结婚证也拿了,这些都表示自己对对方的认可,那就要按照成年人的道德标准去做,而不是一边和人家结婚领证,另外一边还和别的人勾搭在一起,这不管在道德上还是在做人上都是有问题的。只不过这个女性没有想到,对方能够如此下狠手,杀了自己。
不管是从男方来看,还是从女方来讲,双方都是得不偿失的,男方因5万元杀6人,最总他面临着什么样的结局可想而知,而女方因为赖着5万元,最终丢掉性命,可悲、可叹!
挺为这个男方感觉到不值的。那么好的年纪,为了这么个不值得的人,就葬送了。所以说,冲动是魔鬼。
我能说女方有些咎由自取吗?不想跟人家结婚了,那就退婚好了,把彩礼给人还回去不就完了,以后各走各的。凭什么人家到头来,媳妇没捞着,钱也没了。这不是把人家逼上绝路吗?是看准了人家拿你没有办法吗?这么耍赖。把人逼的无路可走了,不得鱼死网破吗?这下,不但自己丢了命,也连累了家人。
没见过钱吗?这钱都能赚。所以说,不属于你的钱,你有命拿,也不一定有命花。
感谢大家对淮安的关注,这件事就昨天刚刚发生,已经在各大平台传开,针对这件事我想谈谈自己的三点看法。
一、彩礼钱问题
大家都知道,现在结婚,大都要拿出个几万块钱礼钱,这也是困扰很多年轻男女的问题,我也是刚结婚,彩礼钱六万六,没办法,得拿,不过我还好,女方父母结婚的时候,回了一部分,其实,有时候,对方父母要钱,并不是为了自己,也是为了女儿,不过,有些父母要钱,就是纯要钱!针对这种情况,如果真心爱对方,对方也知书达礼,那就借钱也要赶快结婚,把她从女方脱离出来,不过,如果离婚或者其他情况,要把彩礼说清楚!应不应该退,最好有个协议!
二、男子的行为问题
这个男子的行为,绝对是过激行为,完全可以通过法律处理,有时候,建议大家不要冲动,冲动发发脾气还可以,千万不要昏了头!一时冲动,后悔一辈子!!!!
三、女方问题
女方也真是的,为什么不退钱,本来就不是自己的钱,和人家好好说,如果花了,借钱也要还给人家,毕竟人家已经和你没关系了!
以上就是我的个人看法,有什么不到位的,还请大家多多指出。
杀人肯定犯法,而毁婚却不退彩礼是悲剧发生的导火索。
要求返还婚前彩礼,原本有法可依,但小伙法盲,情急杀人,害人又害己。高法对《婚姻法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,下列情形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: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(二)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涉案当事人因定婚支付彩礼,而女方在登记前悔婚。显然,此案属于第一种情形,小伙子索要未果,应理智寻求法律解决,一可完璧归赵,二也无虞彼此生命。
如果说杀人者可恶,那被杀者的贪婪、卑劣也颇令人冷齿。婚姻是彩礼之因,既无缘婚姻,彩礼自然也就该退回,可谓“一别两宽”“各生欢喜”,虽缘分散尽,不致“欢喜”,至少人家财物无所损,不至于心生杀机。但现在有些女方以相亲为致富手段,一旦彩礼得手,便显无赖相,悔婚而拒不退还财物,面对法律判决都敢拒不履行,仿佛无恃无恐,可见,钱是歹人胆。人,一旦良心泯灭、贪婪成性、唯钱是亲,则必然无法无天、不计后果,但终究是天理昭昭、报应丝毫不爽!近几年来,因彩礼纠纷而致杀人的恶性案件时有所闻,奇怪的是有些人并不惕然而恐,前车之鉴,竟视若罔闻,仍然以命搏财,按说这样的性命也真真是轻若鸿毛了。
司法对符合法定情形彩礼纠纷的处理要合乎人情,从快从严判决。看过几个类似案例,判决结果并非“完璧归赵”,多是打了折扣的返还。凭啥?这影响极坏,贪婪者欣然:悔婚终归是“盈利”业务。法律必须明确,悔婚一方拿多少,必须返还多少。否则,相亲、悔婚或成为某些歹人的“事业”。
小伙杀人有罪,女方六人被杀,不可谓不惨,但女方拒不返还彩礼可谓是诲淫诲盗,惨案之根由委实还在女方。
个人认为,男子是被逼到绝路了,再加上平时性格可能就有点认死理。女的说话做事肯定也欠考虑,任性而为了,不然这男的也不会如此疯狂!
当然,男方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永远不应当是第一选择,如此害人害己!
还有,两方的家庭父母估计也是有问题的,说话做事处理不周全!俗话说,凡事留一线,将来好见面嘛。
真的是预使其灭亡,必先使其疯狂!前世的孽缘吧。
愿意和人家结婚,要些彩礼也无可厚非!
退婚就还给人家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,为了占有这些彩礼,成了悲惨世界,值得吗?
这也给一些女孩子们提个醒,很多离一次婚要一次彩礼,带着孩子再嫁照要不误,不一定哪天也闯到枪口,多可悲的人生?
我家亲戚家小孩,今年6岁,今儿个打了我几十下,掐了我好久,而且非常用力,我没忍住掐回去了,有错吗
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了?是不是太多的小孩子没有家庭管教了。都教小孩子打架之类的。太难了。如果那家父母不教会孩子打架,那么他的孩子不老是受欺负吗?怎么破?我认为,对错的原则问题,不分年纪大小,错就是错,对就是对,不要拿年纪来作为借口!大家要有这个共识!小孩子错了,大人就该打他,只要不出手重,都可以,出手太重,再叫警察来评理,即使这样,警察也要偏向大人。哪里都拿孩子小不懂事来做借口,这个其实害的是小孩,再深层次的害到国家和社会。
不知你多大了?看来你比6岁小孩大,估计你有十六七岁样子。
那6岁熊孩子打你几十下还掐你,你反手掐他?你处理有几处不妥——
不该隐忍让他持续打你几十下,应当立即斥责制止。
不该自己直接动手,应当立即告诉他父母。
如果他父母不在场,你可以教训他,比如大声斥责,也可以狠踢一脚,限度掌握在能够制止他继续撒野。
但是不该掐他。掐他容易受伤,同时属于报复性质,不好。应当教训而不是报复。
我家亲戚小孩,今年六岁,今个儿打了我十几下,掐了我好久,而且非常用力,我没忍住掐了回去,有错吗?
(原创)
首先必须要指出的是,一个六岁的小孩,会打人,掐人,这种行为肯定是错误的。家长应该严格的管教,甚至要严厉的惩戒,决不能让他的行为再继续下去,从小就有攻击别人的野性,如果放任不管,长大将会犯极大的错误。家长一定要把孩子的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,千万不能任其发展!
我不知道提问者和孩子是什么关系?是和孩子是同龄人?还是是孩子的长辈?如果你是和孩子一般大小的同龄人,你打回去,或掐他一下,只也情有可谅,小孩子们在一起你打我一下,我掐你一下,这也属正常。他们在一起总会喜欢喜戏打闹,只要对其他孩子没造成伤害,这也无伤大雅,纯属正常现象,只要不是有意伤害他人,大人也不必过份计较。反之必须坚决制止。
如果你是孩子的长辈,或年龄比孩子大得多的平辈,你这样做就错了。孩子不懂事,他的心智不成熟而打了你,掐了你,很有可能他很喜欢你,而用一种错误的方式向你表答,你怎么就和孩子一般见识,也打回去,掐回去呢?这有失你的身份,在孩子的心目中降低你的形象,他会看不起你,从而就不尊重你。孩子假设是任性,打,掐人成了习惯,作为长辈应该耐心的教育他,告诉他打掐人不是好孩子,小孩从小就应该讲礼貌,守规矩,做个人人喜欢的好孩子。如果你不方便直接去教育孩子,你可以向他父母说明情况,由他父母去教育管教他。
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,父母必须要做到言传身教,处处事事都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,严格要求孩子,一旦发现孩子有一些错误的苗头,必须严厉批评教育,制止其错误的行为,告诉他应该怎样做,不应该做什么。培养孩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人格。
六岁的小孩在上幼儿园呢。我不知道你几十岁了,有仇必报是应该的,我支持你。你是好样的,我崇拜你。你没错!!!
哎呀,我不知道你脸皮有多厚,这种事情都能拿出来公布,还在网上来问这个事情,这说明你的智商和六岁的相差不了多少。小孩子打架越打越长大,孩子,你是幼儿园大班还是小班呢?被其他小朋友打了,你是应该打回去的,幼儿园的阿姨不允许你们打架,但是为了维护你自身的权益,你可以有牙还牙。
你现在和一个小孩子计较,以后你会和你的配偶计较。到社会上,你会和同事计较,你计较多了,你就朋友都没有,你计较多了,有一天国家会教育你。
小朋友,我不知道你的父母是怎么教你的,好自为之吧。
虽然你的心理年龄还很小,但是如果你满18岁,你就是个巨婴,和一个小孩子计较不是巨婴是什么?
你亲戚家小孩,六岁!掐了你好几下,你没忍住,掐回去了。就这么点事?!
第一,你能在头条发文,证明你肯定是成人了。
第二,你们还有血缘关系。
第三,他(她)六岁,小屁孩一个,掐你了,你没忍住。而且还掐回去了。你和小屁孩没什么区别了。你就不可以,以大人的身份去教育一下小孩吗?难道不可以用生气的口吻训斥一下吗?你也可以选择走开。当然,还有很多方法,教育她!而你选择掐回去,这说明什么?说明你也没成熟,做事欠考虑。如果你把小屁孩掐哭了,她爸妈知道了,你还怎么做人呢?关系还怎么处呀!
第四,这事也不大,大不了向她爸妈赔个不是。今后遇事多冷静,你会成长的更快!祝你快乐!!!
海口一女子带着6个月大孩子在南渡江溺水身亡,家属懊悔痛哭,你怎么看
谢谢邀请!
我只能遗憾的说,这女的太偏执了,夫妻之间吵嘴是正常的事,何必这么想不开呢?不过,不排除该女子生育后患有产后抑郁症,所以,我还是要劝告该女子的丈夫一下,很多女人生孩子后,会出现产后抑郁症,这个时间段,要好好关心和照顾自己的妻儿,尽量多带妻子去外面走走逛逛,让她心情愉悦,并多锻炼和增加营养,尽量少和发生争吵等,以免造成女人的心情不好。还有一点,如果发现妻子患有抑郁症,最好的办法是去看医生,让医生来慢慢开导她。
珍爱生命,拒绝自杀!生命只有一次,人生还有无数的使命,不必为争吵而自杀,更不残忍让孩子被动自杀!
5月11日上午9:30左右,海南省海口市灵山县附近南渡江江面上,有位环卫工人经过此地时,发现江面上有个人。赶紧喊人来打捞,竟然是母子二人!是附近村子一位30岁左右的女子和她6个月的儿子,已经完全没有生命体征。
有人说,女子跳江之前,曾经与丈夫争吵。很可能一时想不开就带着孩子跳江!
死者的家属痛苦万分,在江边悲恸大哭!恸哭也挽救不了离去的生命!死者就这样轻易走了,还带走了包含着全家希望与欢乐的小宝宝!
看到这悲伤的故事,奉劝天下人们,生命只有今生今世,没有来生来世,一定要万般珍惜!也许你当时觉得是过不了的坎,随着时间的流逝回想起来却只是一个简单笑话!
当你决定自杀的时候,想想你年幼的孩子,他投胎一次需要你把他养大,来感受生活的酸甜苦辣!他是借助于你来到世界、有独立生命权的个体,你不能让孱弱无助的他被动自杀!
当你决定自杀的时候,你想想父母悲恸的哭喊,想想他们老而无助的泪光!想想他们老无所依的悲惨!
同时,为什么多个年轻母亲生育后自杀,这也给所有家庭提出了一个新的关注点:产后抑郁症!希望这些知识能更普及一点,能把孕婴护理知识、孩子家教方法作为准父母的培训课程推广开来,实实在在配合二胎政策努力!
这个问题我来答,6个月大的孩子,还没来得及认识这个世界,结果又跟着母亲一起离开了,留给家人们无尽的悲痛,真是想一想都让人觉得难以接受,空留下一声叹息!
这起事件发生在5月11号上午,当时是上午9点钟,在海口市灵山镇附近的南渡江大桥上,一名环卫工发现了江面上漂浮的尸体,于是赶紧报警,并组织了周围的村民过来打捞。当时我正好从机场返回,经过现场时就看到了这一幕,据现场的村民介绍,他们当时救上来的一共是母子俩,大人三十岁左右,小孩才六个月,就是附近灵山镇一个村里的村民。遗憾的是,被救上来时,母子俩都已经没了生命迹象。虽然不敢确定这母子俩的死因,但是现场听其他村民说,事发前有人就听到他们家发生过争吵,而且尸体打捞上来也没有什么明显外伤,所以很可能是这母亲赌气带着孩子选择了跳江轻生。虽然我不敢完全肯定这样的猜测,但还是觉得有一定道理。
首先,这小孩才6个月大,正常情况下,家人不会带着他跑到江边来玩,不至于说滑落到江中溺水死亡;其次,如果是遭遇歹人的话,孩子的母亲势必会拼劲全力去守护自己的孩子,不可能没有伤痕就被制服致死。
如果事情真相确实是跳江轻生的话,真的是让人心疼那个孩子。我现在都不敢去想象,一位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站在江边万念俱灰终身一跃的场景,太揪心!虽说孩子的生命是母亲给的,但是,出生之后他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,作为母亲已经无权去剥夺他的生命,只可惜,糊涂的母亲做了糊涂事,我们也不愿再去责难什么,逝者已矣,愿生者坚强!
夫妻把架吵,女子肚量小,一时想不开,抱着稚子跑,其夫没在意,结果大祸到。女子横了心,携子跳了桥,鲜活两条命,倾刻进阴曹。
环卫把地扫,见到尸体飘,急呼当地人,连忙下江捞。终于岸上摆,一大加一小,早己断了气,阎王把簿销。
家属闻信到,倒地放声嚎,捶胸又跺脚,丈夫直敲脑。
百年同船渡,千年共枕交,夫妻没有仇,宽容理解好,遇事要冷静,切莫比低高,争执要留意,立马互求饶。都已同床眠,后代临世到,还有什么事,比此更重要。人生定谨记,世无后悔药。
5月12日确实是一个灰暗的日子,这不仅是大地震发生的纪念日,也是很多家庭的惨剧。
就在512前夕,在南渡江发现了一个女子和6个月大的儿子溺亡在江中,而事前该女子和丈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。
我们不去说别的,只是生命真的很脆弱,一不小心就没了。可能这个男子也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若是时光倒流,可能他一定不会再跟妻子吵架,也一定不会放任她们不管了。但是一切都是如果,这个世界没有如果。
我们都知道一句话:冲动是魔鬼。但是有多少人真的在自己气头上不是变成了魔鬼呢?有很多案例,比如前段时间一对母女吵架,女儿冲动之下,从高层跳下。这个家庭中,父亲早逝,母亲连自己最亲的人也没有了,一时没想明白,也跳下了去了,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。
这样的事情发生,真的很可惜,但是世界没有后悔药,也不能时光倒流,唯一留下的就是惋惜和遗憾。我想对于本事件中,那个和妻子吵架的男子就是这种感受了。
因此老王要劝阻大家,任何事情下,一定不要说出太难听的话,也不要单纯的就去刺激对方,因为世间没有后悔药,你也不知道对方能做出什么举动来。若是真的有气,教大家一个方法,深吸一口气,把你要说的话停10秒,这样或许有帮助。
欢迎关注老王!
生命无常,命不惜你,你也得惜命,何况还带走个六个月大的孩子。
事发海口灵山南渡江
一名环卫工经过南渡江大桥时,发现江面上浮着个人,便找附近村民帮忙打捞。靠近才发现,是一大一小两具尸体。大人是附近村一30岁左右女性,另一个是她六个月大的孩子。两人被救上时均已溺亡。村民说曾听见他们家争吵,可能是女子想不开抱着孩子跳江了。其家人赶到现场后,哭的痛不欲生。
笔者观点:
女子跳江原因未知,但作为一个母亲,怎么能忍心亲手结束才六个月大孩子的生命呢!难道是自己的绝望,又对孩子的不舍?生下来还没看够,便又匆匆“抱走”了。
孩子虽然是妈妈生的,但当他出生的那一刻,便拥有自己的权利,任何人无权剥夺他的生命。哪怕是做妈妈的,也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可以对孩子的一切做出裁决。
忽然想到一个问题,人,都不怕生,即便生存的多么艰难;人,又都惧怕死,却往往死的那么轻而易举。也许,轻生过后,也想后悔,只可惜没机会了。
你带着自己生的解脱了,却给生你的那个人留下了痛苦。
多给自己一次爱自己的机会,同时,也是多给身边的亲人爱你的机会。
人不能活的太自私,你的生命不止是你自己的,也是属于身边爱你的每一个人的。
逝者已去,只能愿一路走好!
我们活着的每一个人,要珍惜自己的生命,为了那一个个爱我们的人!
【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,欢迎关注、评论等,发表看法,一起互动交流!】
六岁男童吃了店员给的面包后窒息死亡,事后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,你怎么看
今天刚刚看了这篇新闻,孩子已经去世,真的很为孩子惋惜,愿孩子在天堂安息吧。
六岁男童吃了店员给的面包后,不幸窒息身亡,事后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,你怎么看?首先,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:
8月14日晚上8点多,男孩的妈妈和姑姑一起在杭州某商场内衣店内挑选内衣,三个孩子在店内玩耍,当时店员出于好心给了男孩一块面包,面包挺大块的,孩子一口塞下之后,就噎住了。当时,大家注意到孩子面色难看,不住的挥舞手臂,像是要吐,然后不到一分钟的时候,孩子就倒在地上,大小便失禁,还流鼻血了。
孩子的姑姑根据医务人员的电话指引,对孩子进行了心肺复苏,可是,并没有什么效果。20分钟以后,救护车赶到现场,再次对孩子进行急救,同时将孩子送往医院,奈何孩子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。
当时看这个新闻的时候,就有不少网友评论说:
孩子父母不会找店员赔钱吧?
就算不找店员赔钱也会找商场的。
店员也太倒霉了吧,孩子都6岁了,谁能想到呢?
现在竟然真的看到家属指责商场没有设立医务室了,对于这件事,我只想说,你怎么不指责自己没有好好学习海姆立克急救法呢?
可以说,现在这个社会,父母只要稍微有点育儿知识,都会懂得海姆立克急救法。我在今日头条看新闻几年了,不知道看到多少篇有关海姆立克急救法的文章,每次看到,我都会点开温习一下急救方法。
现在我家小宝九个多月,我爸爸在帮我带孩子,他经常会带孩子出去玩。有一次,我问他,你知不知道海姆立克急救法?他说不知道,我说我给你演示一下,他说不用,孩子不会被卡到的,但是,我还是坚持给他演示了一遍。
再看看这篇新闻的评论区,更是有不少人都有被卡到的经历,有一些是自己以外被卡到,有一些是家人孩子意外被卡到,有一些人很幸运逃过了一劫,有些人却因此永远地离开了我们。
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自己身边会怎么样。但是,至少,不会去讹人。几年以前,曾经看过一个新闻,也是一个小孩四五岁了,去邻居家里玩,邻居好心给孩子一根香蕉,结果孩子吃了以后意外窒息身亡,孩子家属将邻居告上了法庭,并索赔七十多万。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我已经不记得了。但是,这件事情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孩子走了,固然可怜。可这家属也太不要脸了。
赔再多的钱,能让孩子回来吗?
大家都清清楚楚的知道,已经去世的孩子,永远都不会回来了。